致各潛在投標單位:
2021 年第一批純電動公交車采購項目(一包:12 米純電動公交車(帶電量:≥300kwh);二包:8.5米純電動公交車(帶電量:≥150kwh))招標文件中:
原招標文件:“第四章 技術要求及采購需求 二、商務要求1、付款方式: 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預付合同價款的30%;貨物交付并整體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90%;剩余合同價款的10%在整車交付滿2年后的7個工作日之內付清。”
現變更為:“第四章 技術要求及采購需求 二、商務要求1、付款方式: 合同簽訂后7個工作日內預付合同價款的30%;貨物交付并整體驗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價款的90%;剩余合同價款的10%在整車交付滿2年后的7個工作日之內付清。1.1支付方式:包含但不限于銀行轉賬、現金、銀行承兌匯票、商業票據、保理等支付方式”。
其他內容不變。
上饒市公共交通集團有限公司
2021年10月08日